【本報訊】文員涉於農曆年假期間,在網上討論區張貼超連結,發佈93張疑似藝人淫照,被控三項發佈淫褻物品罪名,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由於他爭議涉案照片是否淫褻,因此控方申請先將涉案照片轉交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評級,獲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批准,淫審處本月23日審理。而本案則押後至6月2日再提訊。
電腦內撿獲百張淫照
24歲被告郭鎮瑋,仍暫毋須答辯,獲准繼續以現金10,000元擔保外出,被告應訊後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庭。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29日,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即一個電腦圖象,並於同年2月6日,分別發佈兩個及90個電腦圖象。
控方早前提堂時表示,警方透過網主獲得被告的網路位址(IP),大年初四早上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於2月6日至8日,將兩個網址張貼在兩個討論區,並在家將百張涉案的相片上載到塞浦路斯的伺服器,任人下載相片。警方在其電腦起出近百張淫照。
藝人淫照案暫時有三名男子被控,其中被警方力指為發佈源頭的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23歲),早前否認三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定本月24日進行預審。
至於因在網上轉貼一幅疑似藝人淫照而被押上法庭的鍾亦天(29歲),遭扣押15天後,律政司鑑於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有關照片為不雅而非淫褻,撤銷其控罪,當庭無條件釋放,並取回堂費。
案件編號:KTCC9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