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似乎決心規管新股暗盤交易活動。證監昨日表示,已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法院頒令,限制若干非持牌人士進行新股的暗盤交易,並宣佈該等交易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受規管活動。
非持牌人禁買賣
行動主要針對兩名非持牌人士周毅強及蕭森峰,及一間現已撤銷註冊的非持牌公司MegaDragonGroupLtd.;上述人士於06年3月至6月1日中國銀行(3988)招股掛牌期間,涉及中行的暗盤交易。
證監的論點是,任何經營暗盤交易者必須獲證監發牌,並履行持牌人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及《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的責任。
無獨有偶,上訴庭較早前駁回一名投資者申請,該投資者於中國電信(941,現稱中移動)97年上市前試圖進行暗盤交易,但股份掛牌當日股市大跌,有買家拒絕接貨,該投資者向相關經紀索償敗訴,再遭上訴庭駁回申請。上訴庭在判詞中表示,暗盤交易是明顯需要規管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