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工程公司貨不對辦敗訴<br>曹廣榮女兒須賠339萬元

控工程公司貨不對辦敗訴
曹廣榮女兒須賠339萬元

【本報訊】已故前政務司曹廣榮女兒曹慧芸與夫婿郭琳廣,01年斥資400萬元裝修紅山半島豪宅,卻發現貨不對辦,向負責裝修的工程公司索償,並舉出132處手工或用料欠佳地方。高院法官認為只有9處錯漏,但工程公司未獲機會跟進執漏,裁定郭氏伉儷敗訴,須向工程公司支付尾數及附加工程費用,合共339萬元。

列出132處錯漏

郭氏伉儷透過原告盼詠有限公司,持有紅山半島棕櫚徑79號獨立屋,於93年買入物業。01年3月聘被告公司宏緯設計工程公司裝修單位,工程合約費400萬元,只付了首期120萬元,餘數約280萬元及其他附加工程費尚未支付。
案中主要由曹慧芸與被告公司李姓負責人商討裝修設計,雙方事前多次開會,李曾供稱會將設計圖則交曹審閱,用料得到曹同意。
02年1月完工後,曹向李道謝,未有表示不滿,惟郭氏一家搬返單位居住不久,發現客廳、廚房、主人房及女兒房間等裝修貨不對辦,並於開審時列出132處錯漏,認為李沒有依足指示,違反合約。高院暫委法官姬大維昨裁決指,有關錯漏只有9處,曹有很大程度參與商討設計,又定時觀察裝修進度,以曹在證人席表現,顯然她絕非一個怕醜的人,遇上問題定必出聲,但她從沒就該等問題,提出不滿。
郭氏夫婦其後另聘公司執漏,至03年7月才搬回單位居住。法官認為被告公司已履行職責,依照曹提供的資料及商討後的意見,得到其同意下完成工程,只是沒有給予機會去執漏,是郭氏夫婦選擇放棄機會,故裁定原告敗訴。
案件編號:HCA21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