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詠春總會(下稱總會)創辦人梁挺,因會徽與徒弟李潤添對簿公堂,高等法院特委法官袁國強昨裁定,總會會徽原創性不高,其梅花徽號於設計意念及表達方式與其他拳館相似,不能證實李潤添侵犯版權,判梁敗訴,法官最後寄語師徒兩人化解恩怨,共同為武術界作出貢獻。
記者:陳曉薇 陸羽平
梁挺與李潤添昨先後到法庭領取判詞,互當對方「透明」。惟梁挺知敗訴後,即怒指李「不但做叛徒,仲落井下石,過橋抽板,插師傅一刀,恩將仇報」,聲言堅決不會為「叛徒」而放棄會徽。
將重新為會徽註冊
對於法官勸告師徒化解恩仇,梁說:「係佢(李潤添)做初一,我先做十五,同佢關係冇大不了,不需要和解」,他補充,既然法庭也裁定他擁有會徽的版權,他會再到知識產權署重新為會徽註冊成為商標,如遭拒便會就法官判決上訴。
李潤添表示法律是公道的,「公道自在人心,我問心無愧,同師傅嘅關係會自然發展!」
法官昨頒佈判詞指,梁多年來在港一直沿用總會梅花會徽,並無爭議,故判梁擁有會徽版權,兩人所用會徽頗為相似,但卻有不同,包括總會會徽內的中文字不太清晰,李的會徽則清楚顯現「李潤添詠春」五個字,總會會徽的原創性不高,其梅花設計意念及表達方式與很多拳館類似,不足以證明李侵權,故判梁挺敗訴。
官盼兩人化解分歧
法官特別寄語兩人,於訴訟後化解恩怨分歧,同為武術界作出貢獻。
現年61歲的梁挺,於七十年代成立武館,親自設計梅花形會徽,至1996年武館改名為「國際詠春總會」,他於1973年收李潤添為徒。
梁挺指,李於01年被女弟子控告性騷擾,影響總會聲譽,他遂與李「翻臉」,李於04年自立門戶,同年搶先以相類似的李氏梅花會徽在「服裝」及「提供訓練」上註冊商標,梁翌年申請註冊遭拒,他感不忿,遂興訟與徒弟對簿公堂。相傳詠春由五梅師太首創,傳給女弟子嚴詠春,詠春傳授其夫,其夫為紀念妻,將拳法命名為「詠春拳」。
案件編號:HCA17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