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眸 - 鍾偉民

回 眸 - 鍾偉民

「回眸」是書名,第六本「狼心散文」要出了。內文,提到梅艷芳最後拍的廣告:她一身紅裳,奔向山門,有人說,那是替身,但長階上的回眸,是真的,「已經在告別了。」芳草,向濁流,向惡土告別。
「狼心專欄」寫久了,回眸,也真有點不忍,有點不堪。
《蘋果》創報,我編「名采」,自貶在這個左下角寫「編輯狂怪日誌」;用「編者話」墊人,不常見;但釜底添薪,總算把「名采」撩得火旺。火,會暗;花再紅,紅過十年,終歸有些憔悴;就算不憔悴,也總有人看着不舒服。
沒讀報兩年,根本不理會框框的升沉。
訪客甲光臨,抱不平:「貶抑你,等於不尊重支持你的人。」
「以前,我就寫這個位,無所謂。」我解釋。人,地位高低,不是由人擺的;從前棲高樓,換了住地鋪,難道就窮了?
「居高的,難道,都寫得比你好?」訪客乙氣惱。「總得有人墊底。」我開導。
「你瞧!這副刊,像什麼話?」訪客丙,竟連報紙都捎來了。何必替人諉過?為自己撲粉?是不尊重,徹頭徹尾,不尊重!這是下首,是末座,作用是「叨陪」;陪,得看陪誰;陪下去,我還瞧得起自己?撂在報臀,不外要邀功,向權貴交心:「這匹狼,沒人扶了,乏人看了,擱一擱,就可以砍掉了。」不敢下手?窩囊。我替你做!
嘿,終點,也是起點,有意思。拖着門大炮走這一圈,隔三差五,受薪轟人樹敵,要算,本來就不划算。「因為你,我們才買那幾天的報紙。」這話,聽着心暖;聽了好多年,算是假的,還是愛聽。到底,我還在寫書,寫網頁,開店,要找我,還不容易?
謝謝黎智英先生關照;董橋先生自小提攜我,卻不是一句謝謝能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