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股份 通風報信 廉署偵破<br>警長涉包庇淫窟被捕

收取股份 通風報信 廉署偵破
警長涉包庇淫窟被捕

【本報訊】旺角警區一名警長涉嫌利用職權,串同開設私人會所,從事賣淫及販毒活動,並涉嫌以「鐵竇」股份作為報酬提供「保護」,在警方掃蕩前預先通報。廉政公署昨日拘捕涉嫌警長,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另兩人涉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參與販毒活動。各人暫准保釋,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林社炳

遭廉署拘控的警長馮顯樺(47歲),被控於去年6月22日至7月5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在其公職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涉嫌故意行為失當,向報稱裝修工人的劉劍雄(39歲)、報稱無業的朱晏賓(39歲)及另外兩名人士,就非法活動提供建議。

另兩男子被捕

據了解,馮涉嫌在該段期間,建議劉及朱等四人開設「私人會所」,主要為熟客提供賣淫及毒品等服務,由當時在旺角警區任職警長的被告提供「保護」。每次獲悉警方採取掃黃及掃毒行動前,被告先行通報,讓「鐵竇」有足夠時間提高警覺。
至於被廉署拘控的劉及朱兩人,於去年5月17日至7月9日期間,涉嫌一同串謀向馮提供利益,以另外兩人開辦的一間私人會所的部份股份作為報酬。劉及朱同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曾涉販毒活動

廉署去年調查期間,再揭發劉及朱在另一宗案件涉嫌參與販毒活動。首項控罪指劉及朱於去年7月9日涉嫌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0.22克「忘我」、2.32克「K仔」,及0.56克「冰」。兩人同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而劉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名。另一項控罪指劉於去年7月9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即0.36克大麻草。
消息透露,廉署去年7月展開調查行動,跟進劉及朱等4人,於昨日邀請涉嫌警長到廉署調查,隨即拘控他有關罪名。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並將於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投身警隊28年

據了解,涉案警長投身警隊28年,前年6月曾獲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加第一勳榮譽。案發時他隸屬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負責反罪惡及反盜竊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