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信箱:買樓投資佣金雜費成本高

理財信箱:買樓投資佣金雜費成本高

在報章上看到一篇報道,「由新鴻基地產(016)及新創建(659)持有的紅磡海濱南岸,於去年12月開賣首兩天已速銷約800伙,各路炒家旋即提價一成放盤,但一直只聞樓梯響,至近日終錄得首宗二手買賣,業主持貨一個月摩出,賺30萬元。原業主上月以582萬元購入,獲利30萬元,1個月內升值5.2%,但扣除基本開支後,賣家實際是平手離場。」
小弟是樓市初哥,對此知識甚少,所以來信求助。我想知道上述個案的「基本開支」是甚麼?涉及金額又是多少?讀者Eric上

買賣樓宇基本開支包括多方面,詳列如下:
‧經紀佣金
買賣雙方均需支付樓價的1%作為地產經紀佣金,以一個582萬單位為例,買家須予經紀5.82萬元佣金。
‧釐印費(印花稅)
簽訂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後買方須付釐印費,現時200萬元以下的物業,釐印費一律100元,樓價200萬以上,則按樓價計算,詳情可在稅務局網頁找到。一個582萬元的單位為例,釐印費為樓價3%,收費17.46萬元。
‧律師費
包括買賣合約、轉名契及按揭契費用,不同律師行收費各有不同,同一個582萬的單位為例,七成按揭,買賣合約、轉名契及按揭契律師費,分別約2500、32050及25370元。
以Eric提供的個案為例,購買1個582萬元的單位,基本開支包括經紀佣金、釐印費及律師費,合共29.27萬元,就算業主賣樓獲利30萬元,亦僅僅獲微利7300元,可算話平手離場。
另外,除了買樓成本,置業後一樣有很多支出,包括如下:

每年固定支出

‧差餉
是政府向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按應課差餉租值,即每年估計可得租金,徵收5%作為差餉。政府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物業市場租金等因素。一個估計年租12萬元的單位,每年差餉為6000元。不過,今年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預算案提出,建設寬免2008至2009年度全年的差餉,以每戶每季5000元為上限,估計99%的住宅物業可於該年度不用繳交差餉。
‧地租
業主須向政府繳付地租,換取在租賃期內,擁有和佔用土地的權利。地租會根據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釐定。差餉和地租是分四季預繳。港島部份999年期地契的物業,卻免交地租。一個估計年租12萬元的物業,政府每年收取地租3600元。
‧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介乎每呎1至1.8元,個別豪宅更超過2元,一般伙數不多的單幢式樓宇,以及擁有會所設施,管理費會較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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