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年前為籌四歲兒子幼稚園入學費的32歲好媽媽,找了一份半日魚檔雜工幫補家計,她為慳車費,每天踏單車返工,卻遭貨車撞倒捲入車底,頭部重創死亡,其丈夫昨以亡妻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貨車司機及車主索償。
原告為女死者鄭水蓮的丈夫譚錦照,被告為貨車司機廖偉基及車主戴國良(均譯音),入稟狀指,事發05年5月10日天水圍天華路近沙江圍的東行線道路,因被告疏忽駕駛,導致鄭意外死亡。
死者的丈夫譚先生昨在家中隔着大門接受記者訪問,其兒子亦在屋內,現已讀小學一年級。譚表示,事件已過了近三年,心情漸漸平復,但仍憎恨涉案貨車司機。他現幫街坊剪髮維生,並沒有申請綜援金,而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故不知索償金額。
案件編號:HCPI22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