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不信節儉可置兩物業<br>有樓收租阿婆呃綜援囚四月

裁判官不信節儉可置兩物業
有樓收租阿婆呃綜援囚四月

【本報訊】七旬老婦承認隱瞞多個銀行戶口內的4.4萬元存款,兩年間多領逾9萬元綜援,由於求情時自揭擁有兩個物業,令裁判官馬保華一再押後判刑,以索閱更多資料。裁判官昨坦言不相信老婦單憑知慳識儉便可靠綜援金置業,況且她的解釋不盡不實,判監無可避免,惟鑑於她年紀老邁,初犯兼認罪,並已償還大部份涉款,遂由監禁12個月大幅減刑至4個月。

筲箕灣金來大廈每月為被告帶來2,700元租金。

被告已出售油麻地華德大廈單位,獲利逾倍。

稱按社工建議申領

報稱74歲的被告呂佩瑜,實際年齡已達82歲。被告本來已於今年2月底承認一項欺詐罪,惟她於求情時才先後披露自己除4萬多元存款外,更分別擁有油麻地華德大廈及筲箕灣金來大廈兩個住宅單位。裁判官三度將案件押後,希望獲取更多有關物業資料。
辯方昨繼續求情指,被告每月花費甚少,最多不過1,000元,「食飯都係10蚊一餐,一日只係食兩餐」。今次犯案只因一時漏報存款,並非長期瞞騙社署。被告當初也沒有打算申請綜援,只因1997年中風,行動不便,才按社工建議申領。

已償還其中9萬元

辯方續指,被告多領的綜援金只是用作投資,並非胡亂揮霍,不過經此事後,被告也覺得自己有足夠金錢花費,並向感化官表示不用綜援金救濟,並償還其中9萬元涉款,其餘3,350元亦可隨時清還,希望法庭給予機會,作出輕判。
裁判官表示,被告的金來大廈物業每月收租2,700元,子女每月給她2,000元零用錢,不用領取綜援也可生活。法庭曾多次要求被告澄清如何買下兩層物業,花費很多時間,但仍弄不清實況,因此不會接受被告知慳識儉儲蓄綜援金置業的說法,認為應該判監。

棄保欲離港時被捕

案情透露,被告領取綜援時聲稱只有一個有3,000多元存款的戶口,但社署職員於05年發現她有四個未申報的戶口,存款共4.4萬元,於03年至05年間,多領綜援金9.3萬元。
社署於05年底停止向被告發放綜援金,其後被告失蹤。至去年7月,警方於尖沙嘴中港碼頭拘捕正打算離境的被告,其後她獲准保釋,但她棄保,至10月才被尋回,押上法庭。

沙士期間買樓收租

被告曾披露她的投資心得,自稱於03年沙士期間,為保值投資,以子女給她的金錢及自己的積蓄,以22萬元買入金來大廈單位,並以2,700元出租,同年底以此單位作抵押,向財務公司借貸15萬元,連同積蓄以18萬元購入華德大廈單位,並以2,200元出租。被告自稱於月前已將華德大廈單位出售,作價36萬元,獲利逾倍。
案件編號:ESCC4947/07

詐騙綜援個案

日期:07-08(至2月底)
確定有詐騙成份個案:960宗
涉及金額:4,540萬元

日期:06-07
確定有詐騙成份個案:896宗
涉及金額:5,050萬元

日期:05-06
確定有詐騙成份個案:764宗
涉及金額:4,760萬元

法庭處理騙綜援個案

日期:07-08(至2月底)
處理總數:227宗 監禁:124宗
社會服務令:67宗 其他處理方法:36宗

日期:06-07
處理總數:167宗 監禁:108宗
社會服務令:29宗 其他處理方法:30宗

日期:05-06
處理總數:126宗 監禁:69宗
社會服務令:30宗 其他處理方法:27宗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

特稿:「自己有手有腳,點解要呃?」

呂佩瑜婆婆昨日上庭似已有心理準備,不時搖頭嘆息,知道判監後也只是呆一呆,繼而扶着手杖準備牢獄生涯,當她彎腰執拾放在地上的兩個袋子,庭警立即伸出援手為婆婆拿起袋子,婆婆點頭致意,一瘸一拐徐徐步進犯人欄內。
呂婆婆兩周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她32歲從故鄉來港,起初在一間電芯廠工作,由於工廠規定不會聘請超過25歲的女工,故她在年紀方面「報細數」。

買一尾魚分作數日來吃

她結婚後生下一對子女,子女考會考前需要補習,她成立一間清潔公司專門幫人清洗樓梯及洗地板,藉此賺取補習費。但丈夫不喜歡她「倒垃圾」,兩人因此爭執,最後更離婚,而兩名子女長大後前往美國生活,每月會給她1,000元。
「我自己有手有腳,點解要呃?」呂婆婆多次強調。可是,她在60歲時患上風濕,有姓譚社工見她行動不便,於是問她為何不申請綜援,對方更指申請過程不會作任何審核,亦不會檢查戶口賬項,社工並主動為她辦理申請手續。呂婆婆直言,今時今日能找到該名社工便一了百了,只有他才能解釋清楚事情的原委。
呂婆婆現在的居處位於油麻地一幢舊樓內、一個面積不足一百呎的「閣仔」,每次都要攀爬木樓梯上落,對於不良於行的她絕對不是一件易事。只見「閣仔」裏面放滿雜物,一塊木板權充睡床,而她平日生活十分節儉,即使買了一尾魚,也分作數日來吃,每月的生活費不足1,000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