搣打學童補習教師囚三月<br>裁判官指罪行嚴重 不判監是失職

搣打學童補習教師囚三月
裁判官指罪行嚴重 不判監是失職

【本報訊】中五程度男子任職補習老師,於授課期間不滿一名10歲男童重複做錯數學題,情緒失控下對男童搣面打頭。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怒斥他所犯的罪行嚴重,根本不合資格當補習老師,如不判被告監禁,簡直是裁判官失職,遂重判他入獄3個月。被告不滿刑罰過重,申請上訴,獲准保釋候訊。記者:楊家樂

被告唐智強28歲,早前承認於今年2月13日,在北角英皇道寶新閣兒童學習天地畫室內,襲擊一名10歲男童,被告還柙兩星期後,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感化官替被告撰寫的報告內容正面,顯示他沒有暴力傾向,犯罪只因一時未能控制情緒,現已深感後悔。

家長及前學生寫求情信

辯方續指,被告獲家長及前學生撰寫求情信,力證他為人隨和、用心教學,但因本案而將由補習老師轉任行政助理,因此希望法庭輕判社會服務令。
惟裁判官指被告違背學童及家長對他的信任,更兩度襲擊事主,令他受傷,其母亦受驚,罪行非常嚴重,直斥他不合資格當補習老師。裁判官強調,照顧小童要真心誠意,不可作出傷害,而為令公眾明白,判監無可避免,否則裁判官便沒有履行職責。
不過,裁判官同意被告年輕,選擇認罪亦顯出他勇於面對錯誤,遂判監禁3個月,被告聞訊後一臉驚訝,隨即提出就刑期申請上訴,裁判官堅持判刑恰當,但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現金共6萬元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搣左臉頰揮拳打左前額

自稱沒有暴力傾向的被告,昨由胞姊陪同離開法庭,沿途不停作勢以手中雨傘打記者,其後一名攝影記者被撞,失足墮地,更擦傷前臂。最後姊弟二人遺下毀爛的雨傘,登上預先等候的私家車,絕塵而去。
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男童於該補習社內不斷做錯數學題,被告怒不可遏,用手搣他左臉頰,又揮拳打他的左前額。男童向母親投訴,被告其後被拘捕。
早前亦有一名男教師,多次勸導10歲的輕度智障學生返回課室不果,情緒激動失控之下踢向學生腹部,留下瘀痕,被控告一項普通襲擊罪,正保釋等候下月3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1304/08

特稿:補習或託管應設守則

記者曾走訪涉案補習社,有街坊指該補習社由被告唐智強與女友人合作經營,主要以託管形式服務附近小學的學生,每周五天,每天一小時,收取每人大約900元月費。記者曾見唐的女友人獨力帶着10多名學生前往補習社,她向記者表示拒絕接受訪問。

導師無所適從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昨回應本案,認為任何人均不應對學生施以體罰,「喺學校,家長點叫都好,老師絕唔會打學生,有《教育條例》要守嘛;但係補習老師見家長叫到,好多時都會無所適從」。
何漢權認為教育局應主動界定補習或託管中心導師的資格和守則,讓家長及導師均有所依從,「你確定補習老師嘅專業,佢嘅行為就會成正比,識得提高警覺」。
本報記者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教育局應主動界定補習或託管中心導師的資格和守則。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