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視藝員羅莽涉嫌於黃大仙醉酒鬧事,強吻街上兩名少年及拳打救護員一案,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時,羅莽承認襲擊一名救護員,醉酒行為不檢罪名則獲撤銷。
輕判罰款2000元
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替羅莽求情時,直認自小已醉心於羅的功夫片,得知他因時移世易而風光不再,且染上酗酒習慣,感觸非常,故特意出庭協助。裁判官最終輕判羅莽罰款2,000元。
原名羅坤霖的被告羅莽,現年54歲,裁判官陳仲衡指羅莽身為習武之人,應知他出手打人有何後果,醉酒犯事並非藉口,羅莽離開法庭時心情輕鬆,指事件已告一段落,「多謝好多位fans支持我,我會有機會就拍多啲好戲畀大家睇㗎喇。」
案情透露,本年1月28日凌晨2時半,三名少年於黃大仙港鐵站外練舞,其間一身酒氣的羅莽上前,向他們胡言亂語,且亦步亦趨,三人只好報警。警員及救護車其後到場協助,惟羅拒絕幫忙。
當救護車準備離去之際,羅突腳踢車門,並用右拳擊向下車察看的姓冼救護員胸口。羅最終被制服及拘捕。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於庭上求情時,表明年少時已醉心於羅莽主演的功夫電影,尤其1977年張徹導演的《唐人街小子》,指他「身手好,深獲市民及影評人愛戴」。
駱應淦細說羅莽的前半生,指他18歲時犯過案,不久加入電影公司當信差。他鍾情武藝,後來參加了邵氏武術訓練班,由於根底好,漸漸成為一級武師,參演不少電影。
駱應淦是羅弟師傅
好景不常,隨着硬橋硬馬的功夫片沒落,不擅長「打觔斗」等花拳繡腿的羅被迫轉型,加入電視界充當諧星,但他年紀大,面對如此景況,常借酒澆愁。駱解釋,事發當晚羅並非蓄意打人,只是屬於南派武學高手、擅長螳螂拳的他,一看見事主趨前,便即因條件反射誤打對方,出手後已覺後悔。
駱從報章中,看到當年偶像被人五花大綁押上救護車,非常感觸,故立即聯絡同為大律師的徒弟、亦即羅莽的胞弟,表示要出手相助。
案件編號:KTCC11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