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喜運佳錶行一名推銷員涉嫌監守自盜,四年間偷取錶行137隻總值1,785萬元的手錶,被控一項盜竊罪,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指案情嚴重,將被告還柙,下月16日再提訊。 被告鄭志德(38歲)被控於04至08年,於波斯富街喜運佳錶行,偷竊137隻手錶,共值1,785萬元。 案件編號:ESCC14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