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前投資經理<br>私藏客戶資料

滙豐前投資經理
私藏客戶資料

【本報訊】滙豐銀行一名前財務投資經理王俊宇(圖),涉離職前將140個客戶資料電郵給自己及列印保留,以備日後在另一間銀行使用。涉案經理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稱,該等客戶資料屬銀行資產,被告只可參閱,不可擁有及使用,他所犯罪行嚴重,令銀行蒙受潛在損失,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被告獲准保釋。

被上司揭發

被告王俊宇(26歲)代表律師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求情稱,被告未婚,與父母同住,他中五畢業後赴美在大學修讀商業課程,05年畢業回港工作,涉案銀行為他首份工作,入職時月薪1.5萬元連佣金,但他離職時每月平均收入為3.5萬元,顯然被告工作能力及表現皆良好。
被告當時擬轉到萬國寶通銀行任客戶經理,薪金提高相對工作要求提高,他保留該些資料以防萬一。
案情指被告在荃灣滙豐分行任財務投資經理,去年9月4日,他向上司辭職,稱會轉往另一銀行工作。及後分行經理在辦公室內發現有12張列印有客戶姓名、身份證及電話號碼的紙張,均為被告負責跟進的客人,遂通知上級。銀行保安部調查,從被告電腦找到相同資料檔案,又發現他將資料以電郵傳送到個人郵箱,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TWCC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