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6歲女童昨凌晨在新田寓所放聲痛哭,哭聲驚動鄰居,發現她獨留在家,無人照顧,擔心她身體不適,報警送院,稍後警員拘捕其父親,涉疏忽照顧兒童,並獲准保釋候查。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呼籲,獨留兒童在家隨時遇到危險情況,如火警、墮樓等,造成兒童的傷亡,市民勿掉以輕心。
被捕父親姓葉(52歲),報稱任裝修工人,與6歲女兒同住新田安龍村一單位,妻子是內地人,在內地居住。據悉,有人有黑社會14K背景,是區內叔父輩,無論工作或家庭,壓力沉重,時而飲酒解悶。事發時葉正與友人飲酒,他返回寓所時被捕,由於他酩酊大醉,又語無倫次,警方暫未能為他錄取口供。
醒來發覺僅一人在家
昨凌晨2時許,葉姓女童醒來發覺僅得自己一人在家,受驚痛哭,哭聲驚動姓陳(40歲)鄰居,陳試圖安撫女童但無效,擔心她身體不適,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安排女童送院檢驗,並聯絡女童父親,葉父稍後返回寓所,被留守在場的警員拘捕帶署調查,現准以500元保釋候查。
實際數字料嚴重得多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任何人對不足1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即屬犯法,若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3年。
在本港父母因嗜賭、貪玩、疏忽大意而獨留年幼子女在家屢見不鮮,過往曾釀多宗墮樓、被火燒至重傷的慘劇。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在報刊、網站已加強宣傳,呼籲市民勿獨留子女在家。該會指出,長期被獨留的兒童往往缺乏安全感,產生不安情緒,可能缺乏管束,規律鬆弛,導致將來管教困難。
該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出,獨留兒童在家的問題一直存在,實際情況可能比統計數字嚴重得多,當局有需要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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