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晴泳會83名學員去年8月入稟投訴泳會聘用無牌游泳教練、學員與教練比例不對辦及擅自將部份課程取消,要求泳會賠償,昨因泳會缺席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學員終獲判勝訴,可獲逾10萬元賠償。 10多名申索人昨代表共83名學員到庭聽審,有學員於判決後表示,現已結業的泳會在訴訟展開後,曾發信送贈券讓他們到另一泳會免費參加暑假游泳班,其後再無聯絡。 申索人表示他們知道獲賠償機會不大,但為了公義才展開訴訟。 案件編號:SCTC40558-54951/07&1678,3138,38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