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回歸十年至今,一直有16條法例,只明文規定對特區政府具約束力,但不適用於中央駐港機構,令中聯辦、中央駐港特派員公署和駐港解放軍毋須遵守有關法例。
多名泛民議員嘩然
事隔十年,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下個立法年度只會將上述16條法例中的4條列明適用於中央駐港機構,但不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等,引起多名泛民議員嘩然,質疑特區因怯於中央,容許中央駐港機構凌駕香港法律,嚴重損害一國兩制。
「以為大晒唔使守法」
前綫劉慧卿批評,特區至今不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訂明適用於中央駐港機構,令市民即使被中聯辦等機構不合法取得個人資料,亦不能受條例保障,要求對方交出有關資料,令法治存在嚴重漏洞,「令到中央駐港機構以為自己大晒,嚟到香港就唔使守法」。職工盟李卓人質疑,有關法例漏洞令中聯辦即使不合法地收集市民私隱資料,亦不會受到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