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玩具大王」蔡志明的千金蔡加怡指本月一日出版的《快週刊》,影射她涉及藝人淫照事件,內容誹謗,遂入稟追究,要求《快週刊》道歉及賠償。代表蔡加怡的律師昨在高等法院表示,已獲《快週刊》承諾不再刊登涉案文章,但仍要求頒禁制令,至審訊或另行申請,同時從被告名單剔除於去年底已辭退總編輯職位的靳清松,稍後申請改控現任總編輯魏四海,全獲高院批准。 案件編號:HCA3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