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年輕情侶昨凌晨拖狗在深水埗南昌街散步,並與愛犬玩拋球遊戲期間,小狗奔出馬路遭一部的士輾傷後腿,男狗主與司機理論,的士突然開行,他欲拉開的士門柄截停的士,惟司機卻繼續開行,事主被拖行十米引致撞傷頭及雙腳,的士最後不顧而去,救護員接報將傷者送院治理,小狗亦被送往獸醫診所治理。
球誤拋馬路愛狗追出
昨凌晨1時許,姓趙(27歲)男子與同居女友,帶同3歲大「八哥」愛犬阿吉,到南昌街休憩公園放狗散步,兩人與阿吉玩拋球遊戲時,不慎把球拋出馬路,阿吉追出南昌街馬路,遭一部駛至收掣不及的士輾過牠的後左腿。
趙見愛犬被撞,立即趨前與的士司機理論,不料的士突開行,趙拉開的士門柄圖截停的士,卻被拖行近10米,致失平衡倒地撞傷頭、腰、膝頭及雙腳,的士竟不顧而去,趙同行女友報警,將男友送院,現場遺下一灘血迹。受傷愛犬事後被送往獸醫診所治理,警方正通緝在逃的士司機下落。
司機不顧而去被通緝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56條「發生意外停車的責任」,任何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意外,並有人受傷(包括司機),應該盡快報警,否則即屬違法。司機不顧而去會被警方通緝,如被捕後可能被控三項控罪,包括肇事後不顧而去、遇事不報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