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聖人,就有賤人;有賢人,就有小人。國有小人,城有小人,鄉有小人,大公司有小人,小機構有小人……小人,像蟑螂,像細菌,不可能根絕,你只能適應,只能接受,只能跟小人共存;然而,在每一個圈子裏,小人,跟賢人,起碼跟正常人的比例,得有一個合理的水平;一旦過多,就會動搖根本,摧毀既有的價值,試想想,當蟑螂得勢,當大家都去縱容,去姑息這種低等動物,為了一己之私,把蟑螂吹捧成巨獸,這些蟑螂巨獸,就會結黨,就會營私,就會把認同牠的蛇蟲鼠蟻,提攜牽引,安插在高位。
小人可憎,因為小人不講公道,只存私心,受人錢財,卻替人倒米。小人為甲台打工,會說乙台是黑獄;一翻臉,回乙台去上班,又罵甲台是罪惡的淵藪。你問小人:你是讓人綁去辦差的?「不是。」人家沒給你發薪?「也不是。」工資低?你可以不幹。香港法例,什麼時候規定沒能享受「理想高薪」的,不可以辭職?厚祿來了,高位,坐穩了,也該為伺主,設想一下吧?招回來的朋黨,怎麼每一個,都是廢物,都是沒叫座力的糞球。
「素餐」還罷了,「尸位」最可怕。寃枉錢多,可以開一家海鮮酒家,請幾個大廚師去洗盤子;然而,任由店小二佔住飯桌,既不要他們去拉客,去留客,客人摸進門,色香味不全,能瞻仰的,竟然是那一副副自我感覺良好的食相,缸裏魚,還死了八九天,你這家食店,最終,能不讓小人吃掉?
我不是聖人,不是賢人,只是還有一口飯吃的小商人,還明白一個道理:小人太多,多得當道,多得塞渠,多得一隻隻蹲在枝頭上學舌,多得一個個變成滿地亂滾的劣幣,這當口,宜退,宜讓。進一步,仍舊山長水遠,退一步,我依然有自己的一片晴空;而且,退和讓,也是一種修為,心情好,我會坐在崖邊納涼;心情不好,讓一讓,你小人腳下虛浮,當心小動作過多,一個不穩,反害自己摔成骨灰肉醬。山頭瘴氣重,小人太多,讀友知我護我,敢問一句:「不好玩,不玩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