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職珠寶公司的港人夥同黨組成犯罪集團,並招攬旗兵來港作案,趁珠寶店職員運送金飾時,持刀連環干犯五單劫案。至06年一名到紅磡領取金飾的「運金人」遭賊人埋伏打劫,及用鎚扑頭致命,警方翌日迅速破案,拘捕多名港漢及內地人。其中三人經審訊後,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及搶劫等罪名成立,還柙至4月7日,與另四名已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 記者:黃幗慧
七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小時後,裁定來自內地的被告崔云華、劉強及港漢陳學鋒(21至25歲),兩項串謀搶劫及一項搶劫罪成,另自稱曾當海軍的劉強,原被控的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他早前另承認搶劫罪。同案另四名被告李承洪、林輝、王文濤、伍俊偉(24至52歲)早前承認誤殺及傷人等罪,將在下月一併判刑。
警:勿獨自運珠寶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李志聰表示,七名負責安排及策劃劫案的港人仍被通緝,其中一人曾任職珠寶店,故熟悉行內運作。李提醒業界不要獨自運送珠寶,要不時改變運送路線,不要將行蹤告知行家。
案中一名事主黎志南,06年6月23日與妹妹運送300萬元鑽飾回油麻地公司時,被賊人持刀打劫,手指及腳受傷。「見過鬼怕黑」的他早前對本報表示,已轉職到經營銀飾的公司,避免接觸值錢飾物,不再負責帶貨,以防再被劫,妹妹經歷劫案後亦已轉行。
翌日破案拘六人
案情透露,自06年6月起,有多間珠寶店職員被劫,先是黎志南兄妹被打劫。至7月19日,兩名銷售員在尖沙嘴被掠去270萬元鑽飾,事主被人箍頸及用刀斬傷四肢,其中一人留醫兩個月才出院。9月至11月間,賊人再以同類手法犯案,雖然在港的集團成員會返內地與同黨商討犯案計劃,增加調查難度,但警方仍鎖定一群疑犯。
11月16日,52歲珠寶店職員李奕林到紅磡火車站領取金飾時,被賊人用一個約重1.7磅的鎚扑頭數次致死。警方翌日掩至長沙灣一單位,拘捕六漢,包括案中被告,並撿獲一批兇器。
案件編號:HCCC1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