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歲文員涉於農曆年假期間,在兩個討論區張貼兩條超連結(hyperlink),發佈百張疑似藝人淫照,早前被控一項發佈淫褻物品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加控另兩項罪名,案件押後至4月1日,待辯方審閱文件,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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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被告郭鎮瑋,暫時毋須答辯,他昨於應訊後,穿上連帽外套,內戴帽子、口罩及太陽眼鏡,將自己密封,在親友陪同下登車離去。控方昨修改原先的控罪,再加控另兩項罪名,他共被控三項發佈淫褻物品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29日,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即一個電腦圖象,而於同年2月6日,分別發佈2個及90個電腦圖象。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待控方將有關文件交予辯方審閱,雙方同意押後,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批准被告繼續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控方於首次提訊時,指被告於2月6日至8日,將兩個網址張貼在兩個討論區,並將百張涉案的相片儲存在塞浦路斯的伺服器,任人下載相片。
案件編號:KTCC9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