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工人不忿妻子提出離婚結束17年婚姻生活,並帶同一對子女離開,每日致電妻子數十次,揚言會斬死她及向她淋鏹水,甚至炸毀妻子胞姊的工廠,他在三年後又致電恐嚇前妻胞姊,工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成立,判自簽2千元,守行為3年。
官稱再犯判監
裁判官黃國輝指42歲被告柯偉銘以非法手段挽救婚姻是無效的,若日後再犯,必判即時監禁。
根據控方所稱,女事主於1987年與被告在內地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她在04年離家後,被告不知其新住址,他曾一日內致電事主數十次,要求不要跟他離婚,有時則出言恐嚇,事主在半個月後更換電話號碼,並於06年正式離婚。
案件編號:KCCC8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