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證券客戶2000萬<br>當舖大王弟偷股票囚55月

詐騙證券客戶2000萬
當舖大王弟偷股票囚55月

【本報訊】人稱「當舖大王」的「九叔」羅肇唐,其弟羅肇剛承認串同兩名下屬,挪用他獨資經營的利順證券逾百名證券客戶股票,總值2,000萬元,三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罪名,法官指他們的行為打擊市民對中小型股票行的信心,影響本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遂判羅肇剛入獄55個月,其餘兩名被告各入獄52個月及35個月。 記者:楊家樂

三名被告分別為55歲利順證券東主羅肇剛、45歲會計文員胡晉傑及35歲證券結算文員蔡子明,他們同被控於01年1月至02年5月,與經紀張潤開串謀詐騙利順客戶,胡、蔡二人分別判監52個月及35個月。

酌情大減刑期

暫委法官王興偉昨日判刑時表示,相信三名被告早已挪用客戶資金作個人投資,惟最終失利,令公司周轉不靈,迫使三人犯案。王興偉指三人行為嚴重違反誠信,打擊市民對中小型股票行的信心,影響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且涉案客戶數目及金額不少,故必須判處監禁。
王興偉續指,首被告羅肇剛於案發後遭頒令破產,雖然他自稱可償還客戶損失,惟他破產時只有1,000多萬元資產,根本不夠抵銷客戶損失及欠債,惟考慮到他願轉作污點證人,故酌情將刑期由八年大幅減輕。
案情指,利順於1984年成立,惟01年公司出現資金周轉問題,銀行更於02年1月將公司透支額由2,000萬元大幅降至100萬元,羅為解決周轉問題,與胡、蔡及張開會商議後,決定開設多個掛名戶口,假扮有客賣貨,實質私下出售客戶股票,將資金調往利順的戶口,以清還透支貸款,或供羅肇剛作私人用途。

利順02年倒閉

證監會於00年點算利順存貨清單後,懷疑利順涉及不法行為,遂展開調查。至02年5月核數完畢,證實逾百名利順客戶,共損失3,200萬元,當中2,014萬元經掛名戶口轉往公司戶口。利順於02年5月倒閉清盤。涉案張潤開去年2月承認12項盜竊客戶存款罪,被判囚17個月,蔡子明承認6項洗黑錢罪判監14個月。
證監會發言人昨提醒投資者,進行交收時,應直接付款予經紀行,不應交予客戶主任,要確保收到成交單據及月結單正本,並核對資料,證監會亦鼓勵投資者,以個人名義於中央結算系統開立個人戶口,以便全權控制股份。
案件編號:DCCC7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