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律政司早前已就裁判官游德康指《電訊條例》違憲的裁決提出上訴,並於昨日在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上訴案交由上訴庭審理,跳過原訟庭的一級。法官夏正民同意律政司所指,案中除涉及重要的憲法原則外,還涉及電訊發牌制度問題,須交予更高級別的上訴庭處理。
官指兩案可盡快排期
至於民間電台一方,早前已獲高院受理,可就法庭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憲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夏正民指案件會在原訟庭審理,並表示兩案均可盡快排期。
民間電台被控無牌廣播,今年1月初獲撤銷控罪,裁判官裁定《電訊條例》違憲,但同時應控方申請暫緩執行裁決,讓控方上訴。民間電台不滿暫緩令,認為裁判官越權,遂申請司法覆核,早前法官夏正民認為有必要釐清裁判官司法權,最終受理案件。案件編號:HCAL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