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處方火酒藥水 遭病童家長追究<br>西醫稱「會冇晒前途」

涉處方火酒藥水 遭病童家長追究
西醫稱「會冇晒前途」

【本報訊】西醫幸凌宇涉嫌於前年將含有火酒的藥水,處方給病人服用,他與護士被衞生署票控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共六項罪名,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四名家長作供,子女飲服藥水後感到不適,喉嚨灼痛要不斷喝水。
37歲西醫幸凌宇,在大嶼山東涌逸東商場開設診所,五項罪指他於06年8月16日至9月6日間,在其診所銷售未經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藥劑製品,即4樽各重3.6公升的藥水,每樽5毫升中含有10毫克抗敏感藥氯笨那敏,超過法定標準5倍,另在診所售賣4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苯那敏藥水。51歲女護士盧笑娟被控於9月4日在診所售賣1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苯那敏藥水。

四童均獲含火酒藥水

事件中,四名4歲至9歲小童向幸求診後,獲處方含火酒的藥水,其中楊姓母親昨供稱,其6歲兒子因發燒求診,兒子服了首日的三次藥水後,翌日便不肯再服該樽透明無色的藥水,指藥水灼喉嚨。她與丈夫帶同藥水到診所查問,幸嗅一下說「係消毒藥水」。夫婦表示要報警送兒子入院檢查,幸則稱「會冇晒前途!」最後他亦寫信給夫婦帶同送兒子入院。衞生署藥劑師劉家榮供稱,當日往診所調查,曾詢問幸「開畀病人啲藥,份量比較重」,幸回應稱「好常見嘅做法」。幸又指會親自監督護士將原裝大樽藥水轉斟入小樽。
案件編號:TWS1952-57/07

衞生署藥劑師劉家榮昨帶同手推車證物到荃灣裁判法院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