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通案底纍纍的30歲無業漢黃志豐,去年底在停牌期間,駕私家車至柴灣道及大潭道交界時,撞向前面一輛綿羊仔電單車,致女乘客傷重死亡。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偉權昨判刑時,斥責被告的駕駛態度極之差劣,目無法紀,事發時不負責任的速度駕車,判他入獄22個月零兩星期並停牌五年。 案件編號:DCCC1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