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同學做愛短片<br>港大生或被踢出校

發放同學做愛短片
港大生或被踢出校

【本報訊】香港大學男生不慎遺失自拍與女友做愛短片的USB記憶體(俗稱USB手指),兩人交歡過程迅速被人傳閱。男事主報警求助後,警方前晚隨即以涉嫌盜竊罪拘捕一名曾與事主同住一宿舍的男生,但尚未知該男生是否發放淫片的源頭。據知,港大將召開紀律委員會嚴懲,很大機會開除該生,殺一儆百。 記者:梁美寶

遺失USB手指、來自內地的港大男生上周五報警後,警方迅速透過校方內聯網紀錄及各途徑,前晚10時許以涉嫌盜竊罪拘捕一名姓黎21歲港大男生,至昨凌晨他准以1,000元保釋候查,四周後返署報到,現時該宗案件仍由西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
知情人士指,短片男事主及被捕男生曾同時入住港大利銘澤堂,兩人相識,男事主暫已休學及退宿。據知被捕的21歲男生姓黎,活躍於學生組織,為港大學生會屬會的體育聯會現任會長,與學生會多名幹事相熟。他被捕消息傳出後,許多曾傳閱該片的學生也感驚慌及否認擁有該短片,以免遭校方及警方「算賬」。
本報昨晚嘗試聯絡受害男事主及被捕男生,惟二人均未有接聽電話,有指受害男生感情緒受困,現正休學。
據知,事件中流傳的短片共兩段,一段長達18分鐘,另一段則約1分鐘,片中均清楚拍攝到男女主角的面貌及做愛過程。除該短片外,男事主的個人履歷及生活照也同時被流傳。

徐立之:不會姑息

港大校長徐立之昨日向全校發電郵,指對有關港大生淫照外洩事件感驚訝,指有關短片屬個人私隱,呼籲學生之間不要傳閱或發放,校方不會姑息發放短片者,並會與警方合作;若受害男生有需要,港大會為他提供法律援助。有港大高層透露,港大一定會將事件交往學生紀律委會處理,不論該被捕學生最終會否被法庭定罪,也不會姑息他,最高懲罰可開除出校。他指摘發放者:「無論短片或者履歷,都係個人私隱,發放都係唔啱!」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昨晚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處理短片事件,及如何為受害同學提供協助。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表示,現未見同學之間有廣泛傳閱該短片,他呼籲擁有該片的學生將之刪除。

話你知:拾遺不報可被控盜竊

有法律界人士指,被捕男生即使並非故意盜竊而取得受害人的USB手指,這種拾遺不報的行為,也屬犯法,可被控盜竊罪。事件中曾傳閱短片的同學,若是使用港大校園或宿舍內的電腦,無論傳閱或瀏覽者,校方很易透過電腦技術查出,但由於傳閱途徑可能只是同學間一傳一,便不屬「公開」發放,故警方難以證明該生在網上發佈淫褻物品。
律師梁永鏗指,該名被捕學生拾遺不報屬盜竊罪的一種。除刑事檢控外,受害男生屬被侵犯私隱,他可透過民事途徑要求賠償,並申請禁制令,禁止其他人傳閱短片。

最高可判監10年

根據本港法例,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是否獲益均屬無關重要,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至於發佈淫褻物品,不論發佈人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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