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便利店收銀員,偶然發現八達通系統的「漏洞」,只要胡亂按動電子收銀機的螢幕,便可強行令其停止操作而不留交易紀錄,以為如此便可任意進行增值,遂串謀另一同事,於半個月內瘋狂犯案243次,替自己的八達通卡增值或將顧客用以增值的現金據為己有,涉款逾3.7萬元。二人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24項盜竊罪,還柙至本月31日判刑。 記者:楊家樂
兩名被告青年為19歲的黃嘉輝及20歲的鄒俊威,案發時均為港鐵火炭站7-11便利店的收銀員。他們昨日承認於07年3月14日至4月3日間,偷竊合共37,250元。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等候被告的感化官、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其間二人還柙候判。
嘟卡增值 吞客現金
案情透露,黃嘉輝於店內當值期間,發現如果替顧客八達通增值100元,完成程序後胡亂按動電子收銀機的螢幕,收銀機將暫停操作,但會顯示「請拍卡」字樣;只要趁這時候將八達通卡放在讀寫器上,該卡便會被增值100元,且次數不限,但收銀機卻不會作出任何紀錄。
黃於是邀請同事鄒俊威一起進行騙財大計,多次替他們的八達通卡瘋狂增值。有時他們「入爆」八達通卡的1,000元儲值上限,便會停用作為犯案工具的收銀機,轉用另一部收銀機服務客人。
此外,他們也會利用這個漏洞,替顧客增值八達通卡,但顧客繳付的現金則由兩人袋袋平安。二人利用6張八達通卡,於半個月間進行欺詐交易達243次,涉及增值額與現金分別為15,450元及21,800元。
243次共騙款3.7萬
他們以為收銀機沒有紀錄便可以瞞天過海,詎料八達通機內卻有完整紀錄,當公司核對八達通機交易金額時,便揭發數目不符,遂派員展開調查,並翻看閉路電視。案件最終報警處理,二人於警誡下承認犯案。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企業傳訊高級經理張立富昨對本報指,暫時不便評論本案,但他強調,八達通與服務供應商一直保持緊密聯繫,確保系統運作正常,八達通系統亦有助服務供應商監察前線員工處理金錢交收的程序,假如服務供應商懷疑店員利用八達通系統作出不法活動,公司樂意提供協助。
案件編號:STCC18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