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警方濫用暴力一直備受詬病,當地民事法院上周五裁定,警方需就三年前狂轟一輛可疑汽車120槍,向司機賠償130萬美元(1,014萬港元)。
46歲的海斯(WinstonHayes)2005年5月駕駛一輛多用途休閒車(SUV)至康普頓(Compton)時,遇上警方調查附近槍擊案而設立的路障,海斯事後聲稱因剛剛吸過毒,驚惶下踩油逃走,結果撞到一輛巡邏車。警方立即追截,12分鐘的追車戰速度不高,但13名警員狂開了120槍,其中66槍打中海斯的車子,海斯身中9槍。整個過程有路人拍下。
警員供稱以為海斯企圖輾過他們,才開槍自衞。但12人陪審團以九比三裁定警方濫用暴力,需要賠償。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