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導智障童無效 情緒失控<br>教師踢學生肚候判

勸導智障童無效 情緒失控
教師踢學生肚候判

【本報訊】中華基督教會基順學校一名男教師,多次勸導10歲輕度智障學生返回課室上課不果,情緒激動失控踢向學生腹部,留下瘀痕,學生其後向社工投訴。涉案男教師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4月3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組主席張民炳昨表示,發生教師襲擊學生事件,不論因由,一般市民均不會對教師予以同情,因為教師應較學生懂得自控。
張建議遇上頑劣的學生,教師應先控制自己情緒,保持冷靜,盡量將學生帶離學生群,與他單獨傾談,以免其他學生起哄,激起雙方情緒。同時,教師要控制語調,避免呼喝學生,否則學生的情緒會越發激動,教師也會受影響,情況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29歲被告張舜明,案發時任教於中華基督教會基順學校,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2日,在中華基督教會基順學校的4樓至5樓的梯間,襲擊一名10歲男童。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替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才等候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案情指出,10歲事主輕度智障,於案發學校就讀小五,平日入住庇護中心,而被告是事主的老師之一。案發日早上9時半,事主不肯回課室上課,被告多次勸導不果,情緒因而變得十分激動,在學校梯間用左腳踢向事主腹部;他見事主之後表現正常,因此忘掉帶他作治療。

左腹有瘀傷

事主其後向庇護中心的社工投訴,翌日他被送往廣華醫院檢驗,發現左邊腹部出現約1吋大的瘀傷,事主指稱案發當日在學校擾攘,被告於是踢其腹部。被告於12月21日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KTCC67/08

案發時被告任教的中華基督教會基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