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電視一名佈景員工與同事搬運巨型佈景板期間,因刮起大風將佈景板吹倒,擊中頭部受傷,昏迷三星期蘇醒,接受多次手術後逐漸康復。他昨由妻子代入稟高院,控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疏忽,違反僱傭合約及法定責任,要求賠償。
腦積血昏迷三周
原告蕭偉權由妻子鄭芬青代入稟,控告被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意外發生於05年3月18日,原告與同事在將軍澳工業邨電視廣播城,合力將11號錄影廠對開空地一塊10呎乘16呎的佈景板搬走時,因刮起大風,佈景板被吹倒,擊中原告受傷。
年約50歲的原告昨向記者表示,肇事佈景板擊中他左邊後腦位置,致頭骨破裂及出現腦積血,昏迷三周始蘇醒,其間曾接受多次手術,後轉往療養院療養三個月才返家。原告因傷影響視力,同時出現記憶力轉差的後遺症,現仍處於工傷病假中,而勞工處將於下月判決工傷賠償。
資料顯示,事後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遭勞工處票控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沒有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萬元。
案件編號:HCPI1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