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預算案提出注資6,000元入月薪一萬元或以下人士的強積金戶口,但不少失業及自僱人士均擔心無法受惠。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明確表示,失業人士若保留強積金賬戶便可受惠,但仍在研究停供前的薪酬水平資格。
陳家強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多名市民致電追問強積金戶口注資的條件。自僱人士李先生稱,當年在銀行游說下每月供款1,000元入強積金戶口,但其實月薪不足一萬元,在生意失敗後已轉為保留戶口,擔心因此無法受惠。
重申沒有年齡限制
陳家強說,積金局正跟19個強積金受託人及60個職業退休計劃受託人研究細節,並透過受託人翻查已停供的保留賬戶資料,找出這批人在停供前的薪酬數據,以決定他們是否符合資格,但具體準則仍在研究。他重申,在職人士只要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間,其中一個月的月薪只有一萬元或以下便符合資格,沒有年齡限制。
對於無良僱主將員工轉為自僱人士避供強積金,他提醒自僱人士為長遠計也應開設強積金戶口。現有的強積金條例,沒有賦予政府權力注資市民強積金戶口,政府希望趕及在今個立法年度完結前,將相關的法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令計劃在下個年度內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