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送貨員四年來18度在港鐵灣仔站附近拍打8名男生下體,其中一名男生更慘遭5次「猴子偷桃」。送貨員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8項非禮罪,昨被判感化18個月。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指被告已還柙兩周,可視作對他的懲罰,且專家認為被告再犯可能性低,才讓被告感化,惟被告必須遵照感化官建議完成心理及精神治療。
45歲被告黃展明被控04年至今年1月18日,於灣仔港鐵站一帶先後非禮8名16至17歲男學生,被告乘搭扶手電梯行經受害人時,輕打受害人下體。他於今年1月18日向一名男生再犯,男生尾隨他並報警求助,警員在修頓公園男廁內拘捕被告,他起初仍表示意外碰到受害人,警員稍後再聯絡其他受害人進行認人手續,各人認出被告,被告才承認指控。
案件編號:ESCC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