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李華明助理假文書罰款

案件速遞
李華明助理假文書罰款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的前助理陳惠達(圖),涉嫌於03年競選區議員時,向選舉事務處提交三張假印刷單,涉款約一萬元,他否認一項使用假文書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5萬元。
控罪指26歲被告陳惠達於03年12月24日,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三份虛假的保諾時網上印刷公司發出的正式收據,合共10,475元。被告於00年擔任李華明的地區辦事處社區幹事,04年2月離職,他曾於03年出選區議會,最終落選。
案件編號:KTCC36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