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扯入陳冠希事件 最索上市公司主席發火<br>狀告周刊影射誹謗

被扯入陳冠希事件 最索上市公司主席發火
狀告周刊影射誹謗

【本報訊】沉寂一時的藝人淫照風暴昨日再掀波瀾,被譽為全港「最索」上市公司主席的蔡加怡,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第498期《快週刊》一篇文章,內容影射及誹謗蔡加怡是其中一位淫照女主角,要求該刊移除有關報道、作出道歉及賠償。蔡加怡昨晚強調:「我完全唔識陳冠希」,又形容對有關報道「好嬲、好唔開心」。事件更驚動身在北京參與全國政協會議的父親、玩具大王蔡志明。記者:林浚川、謝明明

「我完全唔識陳冠希,屋企人亦唔識佢,嗰篇報道好離譜,有必要發出聲明澄清呢件事。」蔡加怡昨晚回覆本報時表現平靜,但對被捲入淫照風暴感到氣憤。她說,本周初發現有關周刊的報道,「朋友話一睇本書就知講緊我,叫我自己買本書睇吓,我睇完好嬲、好唔開心。」後來她又得悉內地網民點名指她涉及事件,令她更為憤怒。
向來與父親關係良好的蔡加怡透露,該篇報道甚至驚動本身是全國政協委員的父親蔡志明,「爸爸睇完之後都好嬲,希望盡快澄清。」蔡加怡說,身在北京的父親本來對事件並不知情,但其他朋友致電把情況告訴他,令蔡志明大發雷霆,誓要替女兒討回公道。

「完全唔識佢,大纜扯唔埋」

蔡加怡在入稟狀指出,第498期《快週刊》封面故事「警爆希哥過萬新相 富豪女有份」,標題及文章內容含有影射及誹謗成份,要求《快週刊》道歉及賠償,並申請禁制令,禁止該刊繼續刊登該篇文章,並移除網站內容。據悉蔡加怡昨日已透過律師將入稟狀交予《快週刊》,而該刊網站昨晚已無法登入。對於會否效法台灣女星蔡依林和蕭亞軒懸紅徵求相片,以表清白的決心,蔡加怡表示:「冇諗過,暫時冇考慮。」
不過,蔡加怡表示,與家人商議後,今日會以她擔任主席的康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澄清事件。聲明特別詳盡地澄清兩人毫無關係:「本公司及蔡加怡小姐與陳冠希先生從不相識,亦從來沒有接觸,不管在業務上或社交及私人方面絕對沒有任何關連或聯繫。」記者昨晚再問蔡加怡與陳冠希是否直接或間接認識,她斬釘截鐵地表示:「我完全唔識佢,大纜都扯唔埋!」

蔡志明長女蔡加敏(左二)去年底出閣,妹妹蔡加怡(右一)當伴娘。

報章登聲明 承擔法律責任

蔡加怡今次除高調入稟外,在報章刊登的聲明措辭亦非常強硬,而且為免報章擔心廣告會引起法律責任而謝絕刊登,康健國際向有關報館發出書面擔保信,如該篇聲明觸發任何法律訴訟或索償問題,所有責任及金錢損失均由康健國際一力承擔。此舉反映蔡加怡今次不惜任何代價,都要撇清與淫照風暴的關係。

蔡志明小檔案

出生地:上海
籍貫:廣東揭東
年齡:60歲
婚姻狀況:已婚,育有三女一子,次女已身故
學歷:英國SussexCollegeofTechnology工商管理學士、美國NewportUniversity工商管理碩士、中國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博士
職位:旭日國際集團主席,有玩具大王之稱
公職: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玩具廠商會名譽會長
身家:約101億港元

蔡加怡小檔案

出生地:香港
籍貫:廣東揭東
年齡:26歲
婚姻狀況:未婚
學歷:美國波士頓大學會計理學士、香港理工大學企業融資碩士
職位:康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8138)主席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法律意見:律師解釋何謂誹謗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有關文章以含沙射影方式,令大眾或某特定人士知悉事主身份,而內容又非事實,已構成誹謗罪,法官會衡量被誹謗的事主的社會地位及誹謗內容的嚴重性等,考慮賠償金額。
律師涂謹申指出,在合理條件下,就算文章沒有指名道姓,一般市民或某特定人士閱讀有關文章後知悉事主身份,對事主造成聲譽影響,已構成誹謗,「無論係明示定暗示,只要啲人一睇就知道講緊事主,咁就已經係誹謗。」

社會地位影響賠償

賠償方面,另一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法官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有關誹謗內容的嚴重性及被誹謗者的社會地位等,「如果你係一個普通市民,個人聲譽受損自然會比較低,掉番轉頭,如果你係名人,聲譽受損就會較大,賠償亦會較高。」
以往發生多宗涉及名人的誹謗案,「賭王」何鴻燊的女兒何超儀04年入稟控告《東周刊》,以含沙射影方式誹謗她,導致其名譽受損,要求法庭頒禁制令及作懲罰性賠償,賭王後來不同意女兒興訟,案件不了了之。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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