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無業漢去年底在停牌期間,駕駛私家車至柴灣道及大潭道交界時失控,撞向前面一輛綿羊仔電單車,令電單車上一對男女被拋出車外,女死男傷,私家車餘勢未了再撞傷一名男途人。無業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停牌期間駕駛及意外後沒有停車等共五罪,鑑於控方須修改案情,押後至今日處理。
昨日未開庭前,29歲被告黃志豐仍帶笑與友人打招呼,他承認於去年10月5日在柴灣道及大潭道交界,危險駕駛致26歲女子陳美莉死亡,負責駕駛電單車的事主男友及一名男途人則手腳受傷。意外後,被告與車上一男一女乘客即棄車逃走,而被告早於06年4月因另案遭法庭停牌5年。
案件編號:DCCC1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