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欠債機動部隊警員,因擔心丟職,又自覺升警長無望,兩度藉口查偽鈔,到兩間找換店要求店員交出巨額人民幣檢查,成功騙得九萬元。警員早前承認偷竊及企圖偷竊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裁判官郭啓安判案指,法庭要將一名優秀警員判刑,令人痛心及惋惜,但被告利用職權及身穿制服犯案,令警隊蒙羞,罪加一等,破壞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案件極之嚴重,被告欠債並非純因供胞弟留學,實因理財不善,投資股票失利,監禁咎由自取。
職員圖探監追款
被竊九萬元的找換店負責人韓女士昨對本報說,失竊令她白做一年,還問被告在何處服刑,要入監獄索還竊款;另一找換店負責人邱女士則指被告很儍,因一時手緊自毀前途。
30歲被告陳保龍,案發時隸屬新界北警區機動部隊。律師求情指,被告志願當警員,考五次才成功,又已清還大部份債項,尚欠三萬多元,向警隊及家人致歉。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22日下午,身穿制服到上水新發街金運來找換店,自稱「羅湖警察」,指店內有假人民幣,要求韓姓女負責人將九萬元人民幣放入膠袋帶走檢查,又叫她一同返警署,途中卻乘她上公廁溜掉,韓報警求助。
同月30日晚上,被告穿便裝到元朗青山公路金城找換店,自稱CID,以同樣理由要求店員交出六萬元人民幣讓他帶走檢查,店員起疑查問,被告知難而退。警方接報調查,在金城的閉路電視錄影中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FLCC3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