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偷衫打人表證成立

懲教員偷衫打人表證成立

【本報訊】懲教署二級助理涉於去年在將軍澳東港城的吉之島,被便衣保安員目擊他將三件T恤放進自備的吉之島膠袋,未有付款步出店舖,三名保安員上前截停遭反抗,懲教助理向其中一人「批肘」,最後被按在地上制服。懲教助理被控偷竊及普通襲擊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續審。

自備吉之島膠袋

33歲被告黎家健,任職懲教署二級助理,控罪指他於去年4月16日,在將軍澳東港城的吉之島內,偷竊三件T恤總值609元,並襲擊保安員蔡健威。
涉案吉之島的許姓保安員昨供稱,被告於當日下午5時許,在吉之島的運動用品部徘徊,由於見他眼神閃縮,於是暗中監視其行為,發覺他先從貨架取下一件藍色T恤,除掉衣架,放在另一貨架上,其後在店內踱步,兩次從貨架取下T恤,以同樣方法放在藍色T恤之上。
他將該三件T恤放入自備的吉之島膠袋內,未有付款便步出店舖,許與另兩名保安員上前截停被告,但對方反抗,並指「畀咗錢,黐線㗎」。而保安員蔡健威稱遭被告向面部「批肘」。

患有焦慮抑鬱症

辯方證人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患有焦慮抑鬱症,會忘卻自己的所作所為。
案件編號:KTCC58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