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補習教師替14歲女童補習,七年來涉嫌不斷侵犯女童,最初藉口搔癢揑乳房,其後進一步施胸襲。女童把事情寫入日記,終不甘受辱告知家人報警。補習教師否認兩項非禮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戴國輝
現年60歲被告布貴榮,被控於00年某日及去年9月21日在住所內非禮女事主。
14歲女事主供稱,其母認為她學習態度散漫,堂兄跟被告補習後成績有進步,於是自她念小一開始便由被告補習。
00年女事主念小二,某天補習時,她獨自默寫英文生字,被告見她用書本搔癢,主動上前表示協助,被告站在其身後,雙手伸進她的上衣,撫摸其乳房,指頭不斷搓弄。女事主感驚慌,她隨即佯問被告生字,好令他縮手,被告雙手其後在她的褲頭磨蹭。
初時不敢向母求救
女事主自小三開始寫日記,她將被侵犯事情寫下,母親其後在打掃時發現日記加以追問,由於父親在內地工作,母親須上班,女事主不想加重雙親負擔,遂向母親表示僅在日記本上胡亂塗寫,父母不再追問。但女事主讀五年級時將事情告知一名同學。
女事主指被告仍繼續侵犯她。他於補習期間不時撫摸她的乳房。此外,被告對學生態度嚴厲,當女事主默書寫錯字時,他會用木尺、甚至乒乓球拍打她,力度之大連木尺也折斷,被告又要求女事主做大量作業,曾在凌晨三時才能完成回家。
去年9月,女事主做作業時,被告佯裝取桌上的食物,用右手穿過她的腋下,撫摸其乳房。
女事主不甘再受辱,將經過告知母親,母親內疚不已,與父親商量決定報警。
女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因憎恨被告而誣衊他。被告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ESCC49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