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富郭台銘(右)不滿台灣《時報周刊》寫佢俾劉嘉玲(左)「狠削一億元」,故控告周刊誹謗,並索償約2,500萬港元。噚日單案喺法院開庭,郭台銘冇出庭,被告向法官申請要求未來傳召郭、劉兩人出庭說明關係,法官未下決定。郭台銘嘅律師話:「郭台銘認為報道不實才提告,劉嘉玲也正打官司要求周刊登報道歉。他們報道前不找郭、劉查證,訴訟才要傳訊,已沒必要了。」劉嘉玲所屬嘅澤東發言人話,一切交畀律師處理,佢哋暫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