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總商會成立百多年來首位女主席蔣麗莉,被指在02年太平洋興業的認股權計劃中,串謀詐騙獲取利益案件,昨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加控蔣麗莉兩項控罪,指她於01年環康集團上市時詐騙聯交所,隱瞞透過其他人擁有880萬股環康股份,以及在招股章程上作出不真實陳述。而辯方更罕有地要求案件轉往高等法院審理。記者:戴國輝
儘管蔣震一家昨日沒有如案件首次提訊時總動員現身法庭支持蔣麗莉,但蔣麗莉的丈夫於積理,及三姐蔣麗萍仍到庭旁聽,各人更於應訊後與大律師乘搭同一輛私家車離開。即使面對新增控罪,蔣麗莉表現大方,神態自若。
轟廉署拒予解釋機會
46歲蔣麗莉與45歲環康集團前主席胡思聖,原只面對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案件發生於02年2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涉及2,388萬股太平洋興業認股權。兩項新增控罪則指蔣麗莉於01年環康集團上市期間,涉嫌欺騙聯交所,無披露擁有葉玉珍持有的880萬股股份,以及在環康集團的招股章程上作出不真實陳述。
辯方對控方突然增加控罪感到不滿,認為廉署連給被告一個解釋的機會亦拒絕。辯方又指早前曾去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認為本案應安排在高等法院審理,並非控方所指的區域法院,現正等候律政司回覆。
蔣麗莉的代表大律師致黃仁龍的信件中,提到《基本法》確保每名被告都有在陪審團面前受審的權利,且本案案情嚴重,如被判罪成,累積判刑可高達51年,控方不應以資源不足為由,拒絕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審理。據悉,接近蔣麗莉方面發現,執法當局近年針對名人的案件,大部份都安排在區域法院審理,故要求轉介高等法院,讓蔣能獲得公平審訊。
胡思聖包國平續保釋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再提訊,繼續准蔣麗莉與胡思聖以原有條件保釋,即現金100萬元保釋候訊。
另外,環康集團前行政總裁包國平(54歲),被控欺詐及在公司招股章程作不真實陳述兩項控罪,指他於01年環康集團在聯交所創業板上市時,隱瞞蔣麗莉擁有部份或全部由葉玉珍名義擁有的8,844,800股環康股份。包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本月25日再提訊,同樣以100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ESCC105、1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