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賣200元囚11年

搶手機賣200元囚11年

河南鄭州一名男子,因持菜刀搶劫女鄰居一部手機,雖僅賣了200元,但日前仍被以搶劫罪判監11年,並罰款1,000元。有關判決引起網民爭議,有人認為判刑太重,「如果能用同樣的懲罰對待貪污腐敗分子就好了!」但也有網民認為「一點也不寃」,「只要是入室搶劫,那怕一分錢都沒搶到,就得判10年以上。」
年僅19歲、原在鄭州飯店打工的林飛揚,去年11月25日下班回到出租屋時,看見鄰居房門開着,門上還掛着鑰匙,於是敲門入屋擬提醒屋主;當時房間裏一名女子在睡覺,叫他將鑰匙放在梳妝台上。

持刀搶女鄰居 重判惹爭議

林飛揚在放下鑰匙時,看到梳妝台放着一部帶攝像頭的手機,立起貪念。他離開時故意沒有把門鎖上,返房後找了一副白手套戴上,並拿了一把菜刀跑到女鄰居房中威嚇:「快把手機交出來,否則就要你的命!」他搶走手機,並隔着被子對女事主頭部打了幾下。林事後將搶來的手機賣了200元,但錢沒花就被捕,日前被法院判囚11年,部份網民認為判刑太重。
河南《今日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