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蒙牛婦判社服令

勒索蒙牛婦判社服令

【本報訊】一對綜援夫婦聲稱其5歲兒子飲了兩口蒙牛牛奶後嘔吐大作,向蒙牛公司投訴,更恐嚇將事件告訴傳媒,勒索三萬元賠償。蒙牛報警證實牛奶不含毒物,涉案婦人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勒索罪,昨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女被告陳文娟(41歲),其夫黃征(46歲)已獲撤銷控罪。辯方求情稱,女被告深知悔改,親撰一封求情信,其丈夫十分支持她,希望法庭給予機會,獲得輕判。

要求三萬元

案情指,黃征於去年8月29日早上,致電中國蒙牛乳業有限公司的客戶服務部,聲稱兒子飲了兩口蒙牛牛奶便不適,要求蒙牛交代。蒙牛當晚安排職員進行家訪,向被告夫婦提出可將問題牛奶退換,但遭拒絕。女被告翌日指蒙牛的奶類產品或含致癌物質,「你哋公司用數以百萬元推廣產品,應該知道點做」,要求蒙牛當晚將三萬元送到其住所,否則將事公開。
案件編號:KCCC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