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有幾日假期,係時候充充電,卒之揀咗馬爾代夫。
好姊妹Karen早排話去馬爾代夫玩,生性勤力同有計劃嘅佢事前搜集咗好多資料。我畀電話佢,問邊間Villa正,點知佢好激動係咁大吐苦水,原來佢出發嘅時候,大懵老公本特區護照無半年期,搞到上唔到機,想即刻申請快證,入境處又話唔辦喎,大好假期泡湯,千年道行一朝喪,難怪佢生蝦咁跳。
小妹本護照係97年攞嘅,望一望先知已經過咗10年期,好彩!唔係去到機場都唔知點算。我聽入境處啲朋友講,97年發出嘅特區護照已經陸續屆滿10年有效期,如果想喺復活節旅行,最遲今日或者聽日就要申請,事關入境處自從出咗有生物特徵嘅特區護照之後,發證工作已經全自動化,唔再接受市民外遊簽證快證申請。等我快快手check埋男友本passport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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