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偕妻在銅鑼灣HMV閒逛時,涉嫌偷取店內價值179元T恤,遭店內保安員截停,裁判官杜浩成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認為保安員口供存在疑點,而案中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或現場圖片,均不能清楚顯示事發實際經過,故裁定警員被告盜竊罪脫,其到場支持的同袍及家人,即高興得上前道賀,被告帶笑離開法院。
被告甄思樂(32歲)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銅鑼灣柏寧酒店商場HMV內,遭保安員黃業偉發現拆開T恤包裝袋,並「攝」進腰後,黃召喚同袍監視,並進保安室透過閉路電視繼續監視。被告離開前遭截停,一度出示委任證表露警員身份。
相片未交代事發情況
被告辯稱從沒有「攝」T恤在腰後,也沒有出示主動表露身份,只因滿手物件,先將T恤放進袋,但一時人有三急離開往廁所時遭截停。
裁判官裁決指出,黃聲稱發現被告偷竊後,沒繼續監視被告,反而步入保安室,透過保安室閉路電視繼續監視被告,但閉路電視錄下的每格片段相隔7至8秒,雖然黃對被告的舉動能細緻描述,顯然非親眼所見,而是個人意見。
裁判官又認為,控方提供的相片根本不能清楚交代事發實際情況,加上考慮到被告從沒案底,服務警界多年具有經驗,深知定罪對自己帶來的惡果,故認為案件存有疑點,裁定罪脫。
案件編號:ESCC36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