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K1後第一次家長日,即是中期業績報告,好彩老師不像部門主管,這是我選這家學校的原因。積極而開明的老師興奮地「匯報」,孩子的語言狀態進步超卓,簡直是爆發期。「這是去公園沒辦法達到的。」老師樂滋滋地重複了兩遍。我也識趣和議。實在很感激學校,沒有太過管束牛王頭,讓他自然融入規律,從旁提點多於責備糾正。要是念其他追求學科成績的所謂名校,肯定天天都是家長日,一家三口回校受老師「管教再培訓」。這樣,我不發瘋才怪。發瘋的母親是極可怖的,雖然不會亂闖校園亂槍橫掃,但把瘋勁發洩到家裏老少身上,孩子學了,要不亂拍口交照放上網,或者亁脆亂刷卡叫老父老母退休後還得替他還收數公司那筆天文數字。
近日讀了孩子長大成人後問母親要錢不遂,和精神失常揮刀亂斬母親至死的新聞,心生奇怪的想法。這樣死於兒子刀下的母親亡魂,也該算是最徹底終極的「親子」典範了。把孩子奶大,做母親的假如遭無良司機撞死,多麼慘情。橫豎人人都有上路那一天,與其失驚無神,不如讓孩子落手吧。殺死孩子的父母是欺凌弱者,殺死父母的子女心理複雜很多吧。不過是不是親生父母都成疑問,31歲上下的港男,要不要跟父母做遲來的親子鑑證?我家這個,睡前指定要媽媽攬攬的,抱他親嘴了四年,要是出生時搞亂了,現在也很難跟這個「阿媽殺手」斬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