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底曾爆出「學生示威風雲」的明愛馬鞍山中學,今年初兩名寄宿男生因不滿一名同學出賣其他同學,導致遭老師逮個正着,在宿舍內以地拖棍毆打該名同學。兩名男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毆打他人致嚴重身體受傷罪名,3月14日判刑。
兩名16歲及14歲被告均在學校寄宿,裁判官先索取16歲被告感化報告始判,次被告只有14歲,須轉介至兒童庭處理。
去年發生示威事件
事發於今年1月9日,該校一些學生匿藏天台以避開老師處罰,卻遭15歲事主舉報,引起兩名被告不滿,並於當晚在宿舍休息室以地拖棍及拳頭毆打事主。該校去年底,有學生拉橫額投訴遭教師體罰。
案件編號:STCC15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