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需要的;人,沒道德,會墮落;城,沒道德,會腐壞;國,沒道德,太恐怖了,會像爆屎渠一樣,湧出好多「風範大國民」。
但道德,不是用來講的;不是含在嘴裏,扮正義,博上位的。
某天,新聞報道,屏幕上,閃過一幫人,包括聞肛社的總幹事,圍着桌子,在講道德。
「道德」這種東西,說也奇怪,有點像肌肉,是練出來的,不是吹出來的;你一身賤肉,叫人家去練,人家練得好,不等於你也是大隻佬。講道德的時候,奉勸一句:提防有人追問:「什麼是『道德』?」因為時間關係,最好煮定一個「即食答案」;不然,人家窮詰:「你不知道什麼是『道德』,講什麼『道德』?」支吾以對,就很丟人。
醜行曝光,為了保護偽人,有官爺提議,要檢討「淫褻」和「不雅」尺度。我也奉勸一句:「請先明確界定什麼是『淫褻』?什麼是『不雅』?」仍以「冠希品鮑」為例,大家有沒有想過:同樣的「鮑」,冠希三十歲前去「品」,是「淫褻」,是「不雅」;但五十歲後去「品」,卻是「下賤」,是「猥瑣」?
阿嬌雙目含春,嘴巴也含春,是「不雅」;同一個人,六十歲再含一次,為什麼卻是「恐怖」?因為「淫褻」、「不雅」、「下賤」、「猥瑣」、「恐怖」……是形容詞;把浮動的,模糊的,見仁見智的形容詞,編成法例,是荒謬的,危險的,可笑而且可怕的。
真正的不道德,是一撮人,妄自尊大,要掌握形容詞的解釋權,去箝制一城的人。
官爺說:「我們不能任一個人的隱私,讓其他人強暴。」這話有道理,不過,添一字,改成:「我們不能任一個偽人的隱私,讓其他人強暴。」會更有道理。畢竟是奴才,永遠不會明白:一百個陳冠希退出娛樂圈,是小事;一個鍾亦天讓警方「無犯錯」拘禁十八天,然後「無罪釋放」,卻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