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立場 - 鍾偉民

我的立場 - 鍾偉民

公開說話,不能沒有「立場」,好比賭鬼站在賭桌前,買大就買大,買小就買小,總不能說:「我買非大和非小,我買中間!」
我駡書店,有書商抗議:「書店為讀者賣書,不是為作者賣書。」這話說得好,做得到,更好;這就是立場。「我為讀者寫書,不是為書店寫書。」這也是立場,所以,我寧願開罪書店。讀者要看我的書,但買不到,我就有理由生氣;只要有一個讀者要看,但買不到,我就有理由代表那個買不到書的讀者,攻擊你這家「為讀者賣書」的書店。
我做事,清楚明白,不僅對書店是這樣,對食店,也從來是這樣。
過去,我多寫飲食,要是吃一家,誇一家,食店老闆,還不視我為救星?讚上一百幾十家,長年免費吃喝,還在話下?我不領情,不識趣,寧願躲起來吃杯麵,為什麼?因為我有立場。去吃十回,一趟做不好,我不會推薦;薦了,店一變壞,我會駡。在澳門,我吃得最多的,是麥當勞。我不想有一個讀者,讀了我的文字,去吃一條頂心杉。
在食店老闆和饞嘴讀者之間,我的立場,是讀者。我寫過一本《暴食澳門》,今天,我會告訴讀者:「店,好多倒了,好多爛了,書還在賣,但見了,請不要買。」出版社,不喜歡這句話,但在出版社和讀者之間,我也有立場,我仍舊選擇了讀者。
是有回報的,會得到讀者的信任。
「各為其主」,沒有錯。你的主,可以是耶穌,可以是聞肛社的總幹事;我最鄙視的,是有一種人,妄想左右逢源,一邊聞肛,一邊說聞肛,是耶穌的旨意。你選擇了上帝,你就有了立場,我打你右臉,記住,別要求政府發禁制令,不讓我摑你的左臉。你的立場是寬恕,專靠「講寬恕」撈油水,就不要向世人咆哮:「不打格仔,就是淫褻,是淫褻,就要判牢!」沒有立場,等於沒有臘腸,只配做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