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昨獲高等法院受理,可就法庭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憲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夏正民指,日後可能仍有裁判官在審理案件遇到相同情況,有必要釐清裁判官司法權限能否暫緩自己的判令,故批准司法覆核許可,案件將排期聆訊。
繼續暫停廣播至4月
至於律政司一方,早前已就裁判官指《電訊條例》屬違憲的裁決提出上訴,法官夏正民表示欲合併兩案處理,並將於短時間內再度提訊案件,以商討處理方法。民間電台發起人「阿牛」曾健成在庭外表示,會繼續按承諾在4月20日前暫停廣播,但不論案件結果如何,將於限期過後恢復以大氣頻道廣播。
民間電台被控無牌廣播,上月初獲撤銷控罪,主審裁判官游德康裁定《電訊條例》違憲,但同時應控方申請暫緩執行裁決,讓控方上訴。民間電台不滿暫緩令,認為裁判官越權,遂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政府一方昨陳詞反對法院受理有關司法覆核,認為若政府上訴成功,推翻違憲的裁決,根本不用再進行司法覆核。惟法官夏正民認為有必要釐清裁判官司法權,最終受理案件。
案件編號:HCAL17/08